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王颖洁 罗大钧 )2022年3月至8月,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某印刷公司的显影冲版一体机的废水过滤循环系统损坏,该公司老板与拼版师明知未经处理的冲版废水含有害物质,仍私自购买PVC管,安装在显影冲版一体机下直接排放冲版废水,由操作师操作该机器,排放的废水经由洗拖把池,直接排放至工厂外雨水沟处。
经现场取样,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废水中含有锌、锰、钴、铜、镍等重金属。经调查2022年3月至8月,该公司冲版废水排放量约为1500升。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评估,该印刷公司期间排放的废水将汇入地表水系圭塘河,导致了生态环境损害,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费用为11812.5元。
圭塘河是长沙唯一的城市内河,也是浏阳河汇入湘江前的最后一条支流,影响着周围的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健康。近年来随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攻坚克难,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将“龙须沟”、“臭水沟”蝶变为“水清、岸绿、景美、民乐”的“海绵城市示范公园”。然而该印刷公司私设暗管偷排的冲版废水中含有锰、铜、镍、锌、铬、钴等多种重金属污染物,而重金属污染物具有生物富集性,会对废水流经的环境及汇水水系圭塘河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影响,产生环境损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3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对该印刷公司老板、拼版师、操作师3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3被告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11812.5元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专家咨询费用4000元,并在长沙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起诉后,3被告认错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及时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专家评估咨询费用,并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因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且该公司仍在生产经营,为了减少诉讼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推动检察工作充分发展有机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效率,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雨花区检察院于2023年4月18日依法撤回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检察能动履职的实际行动在全力守护圭塘河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翔
来源:湖南法治报









